佛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佛坪县城镇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为规范城镇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落实相关部门责任,确保我县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到位,合理合法在居住区配套建设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行政管理、市政公用、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在佛坪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佛坪县城镇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布了意见建议收集途径,截至2023年3月15日,共收到意见建议3条。县教体局和县文旅局的修改意见:对第十五条第(6)项文化活动站、文化活动中心由所在镇人民政府或县教体局接收;将“县教体局”修改为“县文旅局”,其修改意见正确,已采纳;县自然资源局的修改意见:我县《办法》使用范围为“城镇规划区”,相较于“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扩大,建议全文将“城镇”更改为“中心城区”,其建议不妥,未采纳,由于本《办法(送审稿)》涉及各镇相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内容和责任单位,因此,未修改。

佛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