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佛坪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专用章的公告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根据《佛坪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佛政办发〔2019〕78号)和《佛坪县首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佛政办函〔2020〕65号)文件精神,将各部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经常发生、申请量大、有明确审批标准和程序,集中办理更加便民高效的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办理。首批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民生保障领域10个部门80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成熟一项,承接一项”的原则,分步实施划转事项的承接移交工作。2020年12月10日前先划转25项,2021年2月底前再划转55项,期间根据省市要求适时动态调整。从2020年12月10日起,启用“佛坪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专用章”。

特此公告。

附件:首批划转佛坪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

佛坪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2月10日

  • 1. 首批划转佛坪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