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坪县强化稳就业扩就业十七条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

佛政办发〔2022〕32号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佛坪县强化稳就业扩就业

十七条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县稳就业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佛坪县强化稳就业扩就业十七条措施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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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强化稳就业扩就业十七条措施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部署要求,落实落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充分发挥政策、项目、市场、服务效应,千方百计保主体、稳就业,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汉中市强化稳就业扩就业十七条措施》,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行社保降缓返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落实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12月31日。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2022年12月31日。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最高提至90%,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单位精准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确保应享尽享、快速兑现。(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负责,各镇(街道)落实。以下任务未明确具体落实单位的,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专门说明)

二、落实退税减税政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给予留抵退税,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年内扩大“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人员的,按规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县税务局牵头,县人社局、中国农业银行佛坪县支行、佛坪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佛坪县支行负责)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对全县小微企业实行阶段性优惠电价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6个月内补缴政策,将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的中小企业账款,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7月底前明确还款计划。大力发展县域工业企业,全年带动就业10人以上。(县发改局牵头负责)

四、强化项目拉动产业带动。建立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全年37个新开工县级重点项目吸纳就业1千人次以上。依托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项目实施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全年带动就业200人次以上,按照不低于县级财政投入资金的10%发放劳务报酬。在农村户厕改造项目中带动农村就业100人(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建立重点产业项目急需用工需求清单,加强招工引才、订单培训、入企就业等服务保障工作。(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落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支持政策,引导银行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理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并免收罚息。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安排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对经营困难的给予房租、担保费、贷款利息等补贴。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专项资金时予以倾斜。(县金融办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中国农业银行佛坪县支行、佛坪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佛坪县支行负责)

六、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双创孵化园项目落地,组织开展入驻企业就业招聘系列活动,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加大双创孵化园区、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等载体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提升孵化载体培育小微企业的效能。借助平台资源孵化项目,切实把人才引来用好(县发改局牵头,县经合中心负责)。推动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按规定落实好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一定比例贴息。(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中国农业银行佛坪县支行、佛坪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佛坪县支行负责)

七、推动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活动,实施系列招聘、访企拓岗、就业指导、精准帮扶,确保回佛报到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不低于75%。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次就业岗位推荐、1次职业技能培训推荐、1次见习推荐(县教体局牵头,县人社局负责)。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入企就业,驻佛央企招聘、县属国有企业招聘、金融行业招聘9个(县发改局牵头,县金融办负责)。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中小微企业年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有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年内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有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补贴。对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县人社局负责)。通过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招录,全年招聘录用100名高校毕业生。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落实岗位20个。开发城镇社区、防疫防灾等专岗45个(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团县委负责)。加强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毕业生帮扶,促进困难毕业生充分就业。(县教体局牵头,县人社局、县残联、团县委负责)

八、强化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落实失业保险扩面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开展失业人员“集中帮扶行”活动,对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给予登记和认定,优先帮扶长期失业人员就业,每季度至少提供1次就业指导、1次培训机会、推送3条岗位信息。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1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0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70%以上,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残疾人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全年实现多种形式创业就业16人。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季活动,确保回县退役军人全部就业创业(县人社局牵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县残联负责)。

九、稳定农民工务工规模。持续开展外出务工人员摸底工作,对因疫返乡、因疫失业人员及时进行帮扶,促进返岗上岗。围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公路养护、卫生防疫、基层公共管理服务等领域开发乡村公益岗位,主要用于脱贫不稳定户、监测人群和“零就业”家庭的兜底安置。加强苏陕协作,支持社区工厂、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就业帮扶基地、劳务品牌创建等带动就业,保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3714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8000人。(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中国农业银行佛坪县支行、佛坪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佛坪县支行负责)

十、支持灵活就业和共享用工。积极支持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全年新增网商户1家,带动就业2人。组织中小微企业开展“百日招聘”活动,通过阿里巴巴数字标注项目、陕西省水务集团佛坪分公司带动就业100个(县发改局牵头,县水利局负责)。支持零工市场建设,推动建立政企常态化合作机制,共享人力资源、岗位信息,调剂用工余缺,共享用工。引导建筑企业、餐饮企业、电商零售平台共享用工,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组织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一、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发挥企业和培训机构的主体作用,围绕乡村旅游、康养产业、电子商务技术等专业,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扩大劳动力技能培训规模,提升课程和培训质量,培育高素质农民30人。全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400人以上,培训促就业130人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县人社局牵头,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十二、培育市场主体承载就业。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和退出通道,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和数据互通共享,利用数字技术支撑“一网通办”建设,加强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协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年净增市场主体440户。(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人社局负责)

十三、优化公共服务促进就业。依托陕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和“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加大政策发布、岗位推介、线上招聘、技能培训、补贴办理力度,强化数据共享,推动更多岗位信息归集。实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完善“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返乡创业示范园、重点投资项目等保产业链稳定的相关企业强化用工服务。(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负责)

十四、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计划,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格审验招聘信息,防止出现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申领就业补贴的服务对象,适当延长补贴申领期限。(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负责)

十五、加强就业信息统计监测。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户”四级劳动力就业信息监测机制,加强基层网格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就业数据统计监测,精准统计城镇新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指标,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县劳动力就业情况。用好用活企业缺工岗位、本地未就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三个信息库”,准确掌握劳动力就业信息,加强未就业人员跟踪服务,增强就业帮扶精准性,提升人岗精准对接水平(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统计局负责)。

十六、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前瞻性研究、针对性施策、兜底性保障,着重防范困难高校毕业生失业风险,精准锁定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毕业生,建立工作台账,开展精准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及时借助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着重防范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扩大“无欠薪”县创建成果,基层调解组织对劳动争议调解率达98%以上;着重防范社会舆论炒作风险,严格执行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不发生30人以上欠薪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重大欠薪舆情事件。(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网信办、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信访局、县残联负责)

十七、强化督查督导。落实稳就业专班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稳就业主体责任,强化行业形势分析研判,建立督查督导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每周五上午12点前向县稳就业工作专班办公室(县人社局,联系电话:2995213)报送周工作进度,县稳就业工作专班办公室每月25日前通报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各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着力将政策落到措施上、措施落到活动上。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发挥“税务管家”“亲商助企专员”作用,实现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大头落地,确保全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县人社局牵头,县稳就业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负责)

附件:1.2022年度稳就业扩就业重点群体目标任务清单 

2.2022年度稳就业扩就业岗位拓展责任清单

附件1   2022年度稳就业扩就业重点群体目标任务清单

序号

监测项目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1

约束指标

城镇新增就业310人,上半年时序进度达到70%以上

县人社局

2

失业人员再就业100人,上半年完成目标任务70%以上

3

困难人员再就业50,上半年完成目标任务的70%以上

4

保障重点

群体就业

6月底,回佛报到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不低于75%

县人社局

6

对残疾人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全年实现多种形式创业就业16人

县残联

7

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3714人

县乡村振兴局

县人社局

8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8000人

县人社局

附件2
2022年度稳就业扩就业岗位拓展责任清单

序号

就业项目

岗位计划

责任单位

1

重大项目带动就业

全年新开工37个县级重点项目,吸纳就业1千人次。

1000

县发改局

2

全年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就业不少于200人次

200

3

农村户厕改造带动农村就业

100

县农业农村局

4

政策性岗位促进就业

公务员考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

28

县委组织部

5

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教师特设岗位、带编入伍等事业单位招聘

72

县人社局

县教体局

县卫健局

6

驻佛央企招聘、县属国有企业招聘、金融行业招聘

9

县发改局

县金融办

7

大学生应征入伍

待上级任务

确定后实施

县征兵办

8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0

团县委

9

公益性岗位兜底

45

县人社局

10

市场主体稳定就业

实施行业促就业行动,全年促进就业310人以上

310

县人社局

11

开展中小微企业“百日招聘”活动,全年提供100个就业岗位吸纳就业

100

县发改局

县水利局

12

大力发展县域工业企业,全年带动就业10人以上

10

县发改局

13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增网商商户1家以上,带动就业2人以上

2

县发改局

备注

各部门要贯彻落实6月9日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暨稳就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和保障力度,各镇(街道)建立就业项目岗位落实台账,全年岗位计划1896人。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