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录用办法

佛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佛坪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录用办法的通知

佛政发〔2020〕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佛坪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录用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坪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

佛坪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录用办法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我县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引领作用,进一步规范招聘程序,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依据和原则

(一)招聘依据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

2.《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

发〔2012〕105号)。

3.《汉中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录用办法》(汉政发〔2014〕28号)。

4.《汉中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引进补充规定》(汉政发〔2020〕9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服务发展,以用为本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等高层次人才;

(二)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考取研究生之前必须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急需的其他紧缺专业人才。主要包括:拥有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并能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人才;取得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我县重点发展的绿色食药、文化旅游等产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医疗卫生、教育教学、文化体育艺术、现代农业等方面的紧缺人才;

(五)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期为3年。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招聘范围和岗位设置

(一)招聘范围

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岗位设置

1.由用人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同意,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市人社局发布《汉中市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目录》。

2.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录用,编制应优先保证,满编单位可先进后出、逐步消化解决。博士、副高职称以上及特殊高水平人才应确保进入。

3.对招引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单位首次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时,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用。

4.从企业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已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工龄。

5.凡教育卫生行业紧缺人才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行业双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佛坪县域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请调入佛坪的,经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报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人社局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五、招聘方式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由用人单位直接聘用。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能低于最低分数线。

(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由用人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同意,经县政府审核上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单独组织实施,或由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组团赴外地院校单独组织招聘。

(四)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的招聘,不受统一招聘时间限制,根据用人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可随时向市人社局申报。由市人社局发布招聘公告,按规定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申报招聘计划

根据本地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相关部门需要,由各用人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按程序向县人社局申报,由县人社局统一向市人社局申报,凡申报计划与用人单位主体专业不一致的,予以取消。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1日前。

(二)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计划由市人社局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三)组织招聘

各单位在市、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下,赴校园参加招聘活动。

(四)面试

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及专业需求,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操等灵活多样的招聘方式,由市、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五)考察、体检

考察的程序和重点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体检期间,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形,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市人社局进行终审。终审合格的,由市人社局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到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同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符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抄送:市政府。

      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监委。

      驻佛及双管单位。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