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执法大队)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 法定代表人(必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 违法事实(必填) 处罚类别(必填) 处罚依据(必填) 处罚内容(必填) 处罚决定日期(必填) 公示期限(必填)
佛坪县馨之家超市 张高 佛市监处字
〔2022〕07号
检查中该超市待销售的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人民币500元 2022-4-29 一年
王明平商店 王明平 佛市监处字
〔2022〕08号
该商店待销售的商品未明码标价。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罚款人民币200元 2022-4-29 一年
玉儿面馆 贾玉琴 佛市监处字
〔2022〕13号
该店未按规定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罚款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500元 2022-6-22 一年
食分钟餐饮店 龚太芳 佛市监处字
〔2022〕14号
该店未按规定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罚款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500元 2022-6-22 一年
佛坪县晨光文具店
唐三娣 佛市监处字
〔2022〕15号
该商店经营的作业本经检验质量不合格。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罚款人民币213元 2022-6-10 一年
佛坪县家乡情超市 周杰 佛市监处字
〔2022〕16号
该超市所销售的西凤酒经鉴定为侵权假冒商品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500元 2022-6-14 一年
佛坪县永富超市 张永富 佛市监处字
〔2022〕17号
该店涉嫌销售过期食品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人民币500元 2022-6-14 一年
佛坪县长虹商店 吴吉珍 佛市监处字
〔2022〕18号
该店涉嫌销售过期食品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人民币500元 2022-6-24 一年
佛坪县民森便利店 王友民 佛市监处字
〔2022〕19号
该店涉嫌销售过期食品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人民币500元 2022-6-24 一年
佛坪县溢香农家 张彩侠 佛市监处字
〔2022〕20号
当事人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人民币500元 2022-6-27 一年
佛坪县悦欣晨玉鲜面店
陈树英 佛市监处字
〔2022〕21号
当事人超范围使用添加剂。 罚款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2-6-27 一年
佛坪县麻辣鑫厨餐饮店 杨景超 佛市监处字
〔2022〕22号
该店所使用的餐具经检测不合格。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人民币500元 2022-6-27 一年
佛坪县好宜多购物中心
向丽 佛市监处字
〔2022〕23号
该超市所销售的花生米经检验不合格。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500元 2022-6-27 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