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佛市监处字 【2022】36号 | 佛坪县鑫利超市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 | 佛坪县鑫利超市 | / | 万文侠 | 2022年6月20日石墩河市场监管所接佛坪县12315投诉举报中心移交佛坪县鑫利超市投诉举报资料,2022年6月24日石墩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经初步核查情况属实。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非法经营性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 自动履行 | 佛坪县市场监管局石墩河市场监管所2021年6月24日 |
2 | 佛市监处字 【2022】46号 | 佛坪县客永乐便利店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 | 佛坪县客永乐便利店 | / | 宋凤珍 | 2022年11月21日石墩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石墩河镇开展市场检查时发现在佛坪县客永乐便利店经营场所货架区域摆放有许昌市建安区振宇食品厂生产的盐焗素板筋5袋,42g/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保质期为150天,已过期;有陕西咸阳乾县香乐乐食品厂生产的香瓜子2袋,118g/袋,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保质期240天,已过期。当事人宋凤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非法经营性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 自动履行 | 佛坪县市场监管局石墩河市场监管所2022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