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至2024年7月30日18时,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信访件41件,现将第一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00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汉台区铺镇小寨村8组(原3组),村上、镇上未和老百姓沟通,把村民三百多亩土地(基本农田)围起来全部租给企业老板,挖沙四五米深做鱼塘,生态破坏严重。他们把基本农田改变成了林地。 |
汉台区、市自然资源局 |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不属实。群众投诉反映企业为汉中大水渔业有限公司,位于汉台区铺镇小寨村大水东路1号,法定代表人郑某某。2023年11月28日,铺镇小寨村委会通过招商引资引进该公司投资建设生态智慧渔业项目,并签订合作意向书。该项目于2024年3月15日开工建设,目前已修建完成项目区围墙及主要道路,施工项目部已搭建,养鱼设施未开工建设。 1.关于群众反映的“汉台区铺镇小寨村8组(原许寨3组),村、镇未和老百姓沟通把三百多亩土地(基本农田)租给企业挖沙四五米深做鱼塘”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经查,铺镇小寨村2017年由原铺镇丁坝村、许寨村合并组成。原许寨村在2011年将315亩集体土地以每亩每年1000元承包给汉中市汉江物产发展有限公司(约定三年后每三年每亩递增100元,承包期内1400元封顶,合同期限16年,用于种植树木),后因该公司经营不善,私下将土地进行流转,期间拖欠土地承包费两年。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小寨村村委会多次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在尊重村民意愿基础上,将该土地纳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由村委会负责运营解决村民土地承包费。2022年10月31日该村75户农户与汉台区铺镇小寨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土地使用承包合同》,租赁期限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月31日,租金为每年每亩800元,租期5年;2023年11月,经招商引资,小寨村引进汉中市大水渔业有限公司进行项目投资,用于水产养殖,并签订合作意向书,承包面积约240亩,租期20年,租金每亩每年900元,每三年每亩递增一次,十年后租赁费不再递增。 2.关于群众反映的“生态破坏严重,基本农田变成林地”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经查,汉中市大水渔业水产养殖项目占地不属于基本农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在禁养区,不在林地保护管理范围,不涉及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不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要求。 |
否 |
一是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铺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在项目施工车辆必经路段安装了“限高杆”及摄像头实施监控,不定期进行日间、夜间巡查。二是汉台区铺镇人民政府先后组织司法所、综治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小寨村委会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村委会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对已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现不同意土地流转的,村委会将按程序予以调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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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编号00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汉台区清水湾小区住户反映小区10栋、11栋下面的商铺装了十几台商用空调主机,每天从早上6点半到晚上8点半才结束,噪音非常大,住户去年找过物业,物业说没办法,是遗留问题,住户也找过住建部门,未解决。去年5月份,住户向法院诉讼,答应马上移除,所以住户就撤诉了,撤诉以后,依然没有改。原来投诉到环保局,他们测的时候是3月份,空调未全负荷运行,测的时候也没叫业主参与,说噪声没有超过标准,还找过城管,问题依然未解决。 |
汉台区 |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群众投诉清水湾小区10栋、11栋下面商铺分别为汉中桃心岛商贸有限公司清水湾分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 1.关于群众反映的“小区10栋、11栋下面的商铺装了十几台商用空调主机,每天从早上6点半到晚上8点半才结束,噪音非常大”问题,该问题属实。 经查,汉中桃心岛商贸有限公司清水湾分公司在10号楼内侧一层安装了3台美的空调外机,采取简易隔音降噪措施,空调外机排风口处未全部封闭;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在10号楼内侧一层处安装了4台格力空调外机,使用隔音棉、隔音板进行全封闭隔音降噪处理。两家公司使用空调的时间均在每天8:30-21:00,夜间不使用空调设备,空调机组在昼间运行期间产生低频噪声。 2.关于群众反映的“住户去年找过物业,物业说没办法,是遗留问题,住户也找过住建部门,未解决。去年5月份,住户向法院诉讼,答应马上移除,所以住户就撤诉了,撤诉以后,依然没有改”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经查,2023年投诉人向清水湾物业反映过该问题,并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11月16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对该起诉讼进行调解,《汉台区人民法院调解笔录》显示:原商铺三家租户已退租,并将空调外机搬离,一家租户将空调外机从清水湾小区移至营业房临街一侧,剩余的两家商户(汉中桃心岛商贸有限公司清水湾分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空调外机排风口进行了降噪治理。 3.关于群众反映的“原来投诉到环保局,他们测的时候是3月份,空调未全负荷运行,测的时候也没叫业主参与,说噪声没有超过标准,还找过城管,问题依然未解决”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经查,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接到投诉后,于2023年3月1日对清水湾10号楼昼间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汉台环监字(2023)第001号)显示:清水湾10号商铺(汉中桃心岛商贸有限公司清水湾分公司布点)监测值为52dB,清水湾10号商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布点)监测值为50dB,昼间等效声级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接到本次信访投诉后,市生态环境汉台分局于2024年7月25日联系小区业主确认噪声源,再次对投诉反映的两家公司4组空调外机昼间噪声布点监测,共监测了3个点位(1号点位位于清水湾小区临近11号楼,2号点位位于清水湾10号楼桃心岛超市,3号点位为清水湾10号楼),监测报告(汉区环监字(2024)第037号)显示:三个点位噪声测试值分别为 53、52、52分贝,昼间等效声级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 |
是 |
一是要求汉中桃心岛商贸有限公司清水湾分公司进一步完善隔音设施,确保有效减少噪声对群众的影响。二是要求两家公司加强管理,定期维护和检修隔音降噪治理设施,减轻噪声影响。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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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理编号00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汉台区梁州路与莲湖路十字御景东方小区西面,夜市小火锅凌晨两三点还存在噪声严重扰民,请督察组妥善处置。 |
汉台区、市城管局 |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群众投诉的“夜市小火锅”为 “朋友圈小酒馆”“大虎中式烤肉店”“珍忆回坊清真火锅店”“馋嘴王纸包鱼店”“老苏家清真烧烤店”“吴厂长大茶缸麻辣烫店”“小柴门串串自助”“鱼味无穷餐饮店”“新疆老味道烧烤” 9家餐饮门店,位于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马家巷社区莲湖路东段祥瑞御景东方小区西侧。 2024年7月26日晚,现场检查该区域营业秩序井然有序,调查组现场与经营商户沟通了解,扰民噪音来源主要为就餐顾客和过往市民酒后的人为喧哗声。 |
是 |
一是调查组现场要求各商户自觉维护经营秩序,文明经营,引导顾客进店文明就餐,避免夜间经营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二是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东关派出所将加大综合治理巡查,适时开展联合夜查,加强对商户夜间经营的监管,维护良好经营秩序。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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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受理编号00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南郑区阳春桥金正米业后面靠近工业园区有一豆腐作坊(原南郑县化工厂院内),每天早上六点半到八点燃烧废电线,产生的废气污染了空气质量。 |
南郑区 |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群众反映“豆腐作坊”为汉中市南郑区阳春镇蒋容食品厂,位于汉中市南郑区阳春镇阳光村九组(原南郑县轻化工厂院内)。 现场检查时,该厂安装有0.35蒸吨的多回程节能环保高效自动控制生物质燃料锅炉一台,配套安装水除尘设施一套,设施运行正常;现场堆放有从重庆永宜新能源有限公司购买的编织袋包装的生物质燃料10袋,未发现废电线等其它燃料。该厂内有钢筒灶一个,该厂负责人的母亲每天早上约6点半到8点之间使用装过生物质燃料的编织袋进行生火烧水做饭,在生火过程中有冒烟现象和燃烧塑料的气味。 2024年7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委托汉环集团陕西名鸿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厂生物质燃料锅炉大气排放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编号:MH(2024)07-X843)显示:监测期间,汉中市南郑区阳春镇蒋容食品厂锅炉房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符合DB 61/1226-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生物质锅炉限值要求。 |
是 |
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阳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对该厂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求立即拆除钢筒灶,使用洁净性燃气灶。该厂已拆除钢筒灶,并对现场进行了清理,更换了一台燃气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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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受理编号00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略阳县横现河镇茅坝村星星阳刚石加工厂,建在我家门口三年,生产时噪音、粉尘对我们危害特别大。 |
略阳县 |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群众反映的“略阳县横现河镇茅坝村星星阳刚石加工厂”为陕西安科兴阳岗石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人造岗石生产加工。该公司年产30万吨活性超细碳酸钙项目2022年6月建成投产;年产600万㎡人造岗石生产线项目两条生产线分别于2022年12月、2023年11月建成投产;3D型材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24年1月建成投产。 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年产30万吨超细碳酸钙生产线7月25日0时由于设备故障停机检修,预计停机2天。年产600万㎡岗石生产线1#生产线正常生产,2#生产线7月24日18时停产检修,预计停机3天。3D型材生产线因生产的粉砂堆存库已满,预计停机2天。企业原矿石露天堆放,加工生产线均建有密闭厂房,年产30万吨超细碳酸钙生产线破碎、研磨、包装工序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年产600万㎡岗石生产线1#、2#生产线原料上料粉尘经封闭料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8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解+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8米高排气筒排放。3D型材生产线破碎和制砂工段粉尘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在利用厂房隔音的同时,对除尘风机排气口加装消声器降噪。 经查阅该企业2023年以来自行监测报告和略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展的执法监测以及2024年7月26日、27日略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企业厂界噪声、厂界无组织粉尘、在产的岗石1#生产线废气排放口的监测情况,结果显示: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Ⅱ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中表 2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9个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 |
是 |
一是督促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提标改造。鉴于厂界距住户距离较近,对人居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督促企业于2023年12月委托第三方编制了污染治理提升改造方案,分别于2024年1月17日、3月21日向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的通知和整改提醒函,督促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噪声粉尘问题进一步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截至目前,该企业已安装完成3台除尘设施风机隔声罩;对三条生产线输送皮带进行了封闭,新增布袋除尘器2套,增加喷淋设施1套,对厂区内堆放矿石进行了覆盖,装卸采取雾炮降尘;在厂区西南侧与住户之间修建隔音厂房1处,有效减少噪声粉尘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下一步,该企业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厂区车辆冲洗平台建设,有效抑制车辆运输过程中无组织粉尘。二是由略阳县横现河街道办、园区管委会牵头,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做好企业周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化解厂群矛盾。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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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汉中市时间:2024年7月22日-8月2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6-2623925,邮政信箱:汉中市A219号专用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