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汉中市统计局
汉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1个县(区)的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36715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50.9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74747人,占常住人口49.0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70127人,乡村人口减少574861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88个百分点。
图6-1第四、五、六、七次人口普查城镇人口比重
二、流动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4]为665824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5]人口为192010人,流动人口为473814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49024人,省内流动人口为424790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24043人,较第六次人口普查增长94.81%;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72459人,增长60.61%;流动人口增加222230人,增长113.2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