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通知公告

佛坪县水利局关于佛坪县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责任主体责任人的公示

佛坪县水利局
关于佛坪县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责任主体
   责任人的公示


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成果,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切实履行各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三个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效运行。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制的通知》(水农〔2019〕 2号)、《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制的通知》(陕水供发〔2019〕1号)和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坪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和佛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政办发〔2019〕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际,在全县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水利局全面负责,各乡镇分管领导主抓,村委会具体负责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县、镇、村三级管护职责,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四项指标符合要求。现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及管护区域公示如下(见附件)。

                         佛坪县水利局
                         2021年3月23日

  • 1. 佛坪县农村饮水运行管理“三个责任”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