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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抗洪救灾捐款资金的通知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抗洪救灾捐款资金的通知

佛政办函〔2021〕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共佛坪县委办公室、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抗洪救灾捐款活动的通知》(佛办函〔2021〕46号)通知精神,在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含各驻佛单位)、各学校教职员工和驻佛部队中自9月9日-9月18日期间积极进行了抗洪救灾捐款活动,共有78个机关、团体单位、企业参与捐款活动,筹得资金34.882万元(详见佛坪县政府网站抗洪救灾捐款公示)。

为支援我县抗洪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及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结合各镇(街道)受灾情况程度,经县政府领导审定同意,现将我县抗洪救灾捐款资金34.882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此次所下达捐款

资金全部用于我县抗洪抢险、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二、县财政局尽快下达资金,资金采取财政专户直达拨付各镇(街道)账户的方式,全部拨付各镇(街道)。

三、各镇(街道)要确定专人负责资金管理和支付使用,要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要在2021年12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成,并将资金使用情况报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备案,民政局负责做好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包括资金支付票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抗洪救灾捐款资金分配表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抄送:中共佛坪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