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佛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部财政部2021-2022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经前期各镇办调查摸底,个人申请、村级民主评议(公示)、镇办审核(公示),现就各镇办上报享受2021-2022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6日
对上述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与县应急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2995217。
佛坪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