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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文化馆恢复场馆活动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县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实施低风险地区“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1月28日起,我馆将恢复场馆活动,非遗展厅、艺术展厅、书法活动室、音乐活动室、综合活动室实行预约形式开放,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格执行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做好场馆活动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细化活动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细化疫情防控工作内容、流程,实行“限量、预约、错峰”管理,明确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

二、恢复场馆后,前来场馆活动人员进入馆内时,戴好口罩,按防控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做好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防疫消杀,做好日常保洁,通风换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