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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不断优化县政府办公室人才队伍结构、增强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县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办法,为县政府办公室配备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计划

根据工作实际,共需遴选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范围

佛坪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岗)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应为已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管理岗)工作人员;

3.年龄为35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公开招录时对服务期有其他限制性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于2023年3月1日至1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到县政府办督查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自行在县政府网站下载填写);(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报考范围和条件对报考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最终的资格审查以办理遴选手续时报考者的个人档案为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处理及写作为主。

2.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核发《准考证》时确定。

3.确定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遴选岗位计划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其中按2:1比例参与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计算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岗位计划的1.5倍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综合成绩不作为拟录用依据,可作为参考。

(四)考察

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道德品行,业务素养,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结合职位需求,以及考生经历等情况,综合考量,从考察结论合格的人员中按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办理相关手续

对拟录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要求

(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遴选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与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实行履职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遴选工作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更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附件:1.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佛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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