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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文化馆免费开放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按照中、省关于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文化馆在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文化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特制定佛坪县文化馆免费开放制度。

一、总体目标

以完善文化馆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实现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使文化馆免费服务成为政府的重要民生项目和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二、基本内容

文化馆免费开放空间设施场地主要包括:艺术展厅、非遗展示厅、文体活动厅、舞蹈排练厅、书画活动室、综合培训室、音乐培训室等;免费开放服务项目包括:普及性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讲座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

三、免费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18:00;晚上:19:00-20:30,周六至周日:9:00-11:00,下午2:00-17:00;法定节假日正常开放。

四、免费开放公众须知

(一)馆内所有面向群众的文化活动均通过各种形式公布。

(二)文艺团队使用公共文化空间设施场地提前预约安排。

(三)爱护文化馆设施设备,不随意移动设施设备,不争抢活动器材,严禁违规使用器材,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遵守公共秩序,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严禁携带宠物进入。

(五)讲文明礼貌,不大声喧哗,不追逐嬉戏,不打架斗殴。

(六)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

(七)严禁利用本馆场地搞非法集会、散布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