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的
公 示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9〕111号)文件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在佛坪县范围内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有固定营业场所,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后,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经各镇(街道)初审,县人社局实地核查及复审,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10名人员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共7天。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监督电话:8912272。
佛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