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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元华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坪县滨河路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916-8915955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叶忠友

房屋所有权

佛坪县陈家坝镇陈家坝村一组

2022佛坪县不动产权第0002684号

叶元华


登记机构:佛坪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