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河长办发〔2025〕13号
佛坪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级河湖长的通知
各镇(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县级河长制责任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委书记王晴同志担任佛坪县县级总河(湖)长,椒溪河县级河长,瓦寨水库县级湖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惠理同志担任佛坪县县级总河(湖)长,蒲河(佛坪段)县级河长,阴家坪水库县级湖长。请涉关镇(街道)做好衔接工作。
佛坪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抄送:市河长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佛坪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