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坪县滨河路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16-8915955。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佛坪县长角坝镇两河口村经济合作社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佛坪县长角坝镇两河口村 |
2015.04㎡ |
物流仓储用地 |
/ |
佛坪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