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面积1127.61平方公里,其中袁家庄街道87.58平方公里、陈家坝镇69.37平方公里、大河坝镇104.25平方公里、西岔河镇82.65平方公里、长角坝镇309.5平方公里、石墩河镇31.13平方公里、岳坝镇443.12平方公里。具体分布范围见附件。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已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逐年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植被。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佛坪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