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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  示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5〕81号)文件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年满16周岁的返乡入乡农民工在佛坪县范围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有固定营业场所,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后,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经各镇(街道)初审,县人社局实地核查及复审,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五名人员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共7天。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监督电话:8912272。

   

附件:

佛坪县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汇总表(第四批)

            佛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