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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财政局关于预告2026年第一批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汉财办农〔2026〕17号文件通知和年初预算安排,现将2026年第一批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1610万元预告给你们,其中:市级资金170万元,县级资金1440万元。市级帮扶资金要求详见附件。其他需要明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你局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文件要求。目前省市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暂未印发,请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0号)、《关于<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陕财办农〔2023〕46号)《汉中市财政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细则》(汉财办农〔2022〕34号)和《佛坪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报送项目分配计划及对应项目绩效表。待省市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按照新出台的政策执行。

2.关于衔接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重点,目前暂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陕财办发〔2022〕68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请你单位在做好项目谋划前期工作中,要突出衔接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市级衔接资金支持省级重点帮扶镇每年不少于100万元,重点帮扶村每年不少于20万元的标准。后期待省市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按照新出台的政策执行。

附件: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

佛坪县财政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