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文物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文物保护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文物局制定的《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我县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文物安全管理,防范化解文物安全风险隐患。各责任人如遇人事变动,由新任人员履行文物安全职责。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及时举报破坏、损毁文物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全县文物安全。
监督举报电话:0916-8913875
佛坪县文物广电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