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佛坪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度),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佛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佛坪县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地址:佛坪县新街2号,邮编:723400,联系电话:0916—891577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围绕乡村振兴、六稳六保、食品药品、生态环境、惠农惠民以及重点民生领域和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政府信息,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2021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12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1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更新量194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2172条;“佛坪发布”政务微博全年发布信息723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460条,“佛坪旅游”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50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电子邮件、邮寄等形式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45件,全部为自然人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示范文本》依法按期办理答复。2021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均为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备案、归档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填写保密审查表,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范围、形式和载体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编制了26个业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印发了《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优化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查阅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四)平台建设工作。我县政府网站按照汉中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统一部署,通过不断调整栏目设置、优化功能、美化页面,进一步发挥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均明确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印发了《佛坪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的通知》(佛政办函〔2021〕44号)、《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每两周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帐号逐一进行检查巡查,对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发出通报督查整改函7份,关停注销4个僵尸帐号,对1个单位抖音帐号发布娱乐化要求立即删除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同时对漏报的政务新媒体要求主办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签定《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承诺书》。目前,政府系统32个政务新媒体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六)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工作。
在县政府网站设立了政策解读专栏,对县上出台的政策文件、中省市的政策进行集中解读发布,
建立了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机制,在涉及经济社会的重大政务舆情方面,均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2021年度处理回应舆情20起。进一步加强了网民留言的办理回复工作,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和答疑解惑、说明情况、通报进展,事关群众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和疏通,全年办理县长信箱34件、市长信箱9件,均按时100%办结;政府12345服务热线办理193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9%。
我县积极开展大学生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见习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关于征集2021年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的通知》,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组织开展大学生30人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见习。3月17日上午,佛坪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新闻发布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冯彦红出席发布会并介绍了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相关情况;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领导分别回答了记者提出的关于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如何开展好教育整顿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县未出版发行政府公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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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2 |
2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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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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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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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9 |
||
行政强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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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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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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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5 |
0 |
0 |
0 |
0 |
0 |
4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5 |
0 |
0 |
0 |
0 |
0 |
4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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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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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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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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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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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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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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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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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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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5 |
0 |
0 |
0 |
0 |
0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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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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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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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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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省市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和时效性不强等、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针对上述问题,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督导检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