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政办发〔2024〕29号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佛坪县扶持“个转企”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佛坪县扶持“个转企”十条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
佛坪县扶持“个转企”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汉中市扶持“个转企”十条措施》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转型对象培育库。坚持政府引导、主体自愿和分类指导原则,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全县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底数,遴选税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标准或有转型发展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建立“个转企”对象培育库。对纳入培育库的个体工商户,实行“一户一档”,针对性开展孵化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对象及时转型为企业;做好转型对象培育库动态管理,保持在库户数相对稳定并持续增长。(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县税务局)
二、降低转企办事成本。在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个转企”专窗,开展“个转企”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同时在印章刻制等方面尽量提供免费服务,切实解决“个转企”事项办理环节多、流程长、成本高等显性问题。在办理企业登记时,经审核使用的原字号、行业特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且不存在与现有企业重名、近似等情况的,允许保留原字号、行业特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三、兑现税费减免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支持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机制,对“个转企”企业符合条件的认真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以及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费减免优惠政策。针对“个转企”纳税人需求定制套餐服务,分类梳理、精准推送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四、提供财税会计服务支持。对首次“个转企”企业具有财务会计核算建账能力、符合会计人员配备要求的,向其提供三年期财税会计服务补贴,每户企业每年享受补贴金额不超过2400元。对首次“个转企”企业不具备财务核算能力、确需聘请代账公司记账的,由县市场监管局采用政府采购方式选择会计代理机构,免费为转型企业提供三年的代理记账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发放个转企奖励补贴。对首次“个转企”企业稳定经营三年以上、年营业收入120万元以上且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速10%以上的,第一年奖励1万元,第二年奖励2万元,第三年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六、加强金融信贷扶持。推广首贷、续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等惠企信贷产品,满足“个转企”企业“短期、小额、高频、急需”融资需求。支持“个转企”企业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对满足条件的“个转企”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在400万元以内的,按规定兑现财政贴息。鼓励银行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合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服务“个转企”企业融资需求,落实担保费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协调服务中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坪县支行、陕西佛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佛坪县支行)
七、加强就业社保帮扶。“个转企”企业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家出台的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执行,逐步完善各类社保申报缴纳。“个转企”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个转企”企业做好招用高校毕业生及社保补贴发放,按规定落实政策期限范围内的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税务局)
八、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个转企”企业法务指导,及时为其提供避违、纠违及合规经营辅导服务。认真落实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信用+双随机”监管,切实减少检查频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九、推进知识产权助企。加强“个转企”企业知识产权服务,落实知识产权惠企政策。补贴取得知识产权贯标第三方认证的企业5万元;补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不高于3万元的评估费。开展质量提升服务,将生产类“个转企”企业纳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体系,借助“汉质享”NOI云服务平台,优先组织上线对接需求,提供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要素“一站式”服务。鼓励“个转企”企业参加“政府质量奖”“专利奖”“标准创新奖”等评选,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十、培育后续发展潜力。加强“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场主体培育,加强跨部门、跨层级力量合作,强化政策集成叠加,放大新兴产业扶持政策蝴蝶效应,持续做好新质生产力等潜力企业再扶持、再转型、再升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抄送:市市场监管局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坪县支行,陕西佛坪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佛坪县支行。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