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政办发〔2024〕31号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佛坪县县级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
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招标投标中的行政监督行为,充分发挥我县各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2004年公布)、《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陕发改法规〔2024〕4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佛坪县县级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监督职责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部门根据监管职责分工,依法对本行业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受理并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优化招标投标领域环境。
附件:佛坪县县级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监督职责分工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佛坪县县级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监督职责分工
序号 |
行政监督 管理部门 |
监管职责 |
监管依据来源 |
部门负责受理投诉电话 |
1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1.依法按权限对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 2.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3.牵头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等领域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4.《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5.《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 6.《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陕发改法规〔2024〕434号); 7.《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 9.《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
8912560 |
2 |
县住建局 |
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城市道路及桥涵、地铁和轻轨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等领域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4.《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5.《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 6.《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陕发改法规〔2024〕434号); 7.《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 9.《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10.本行业本领域招标投标其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8912025 |
3 |
县交通 运输局 |
牵头负责公路等交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4.《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5.《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 6.《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陕发改法规〔2024〕434号); 7.《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 9.《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10.本行业本领域招标投标其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8912182 |
4 |
县水利局 |
牵头负责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领域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4.《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5.《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 6.《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陕发改法规〔2024〕434号); 7.《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 9.《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10.本行业本领域招标投标其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8912235 |
5 |
县农业 农村局 |
牵头负责农田基础设施、人居环境、设施农业等与农业相关建设等领域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4.《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5.《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 6.《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陕发改法规〔2024〕434号); 7.《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 9.《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10.本行业本领域招标投标其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8912278 |
6 |
县文旅局 |
牵头负责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等领域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4.《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5.《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 6.《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陕发改法规〔2024〕434号); 7.《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 9.《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10.本行业本领域招标投标其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8913875 |
7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 |
牵头负责生态环境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4.《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5.《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 6.《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陕发改法规〔2024〕434号); 7.《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 9.《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10.本行业本领域招标投标其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8913777 |
8 |
县自然 资源局 |
牵头负责国土资源工程建设等领域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4.《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5.《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 6.《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陕发改法规〔2024〕434号); 7.《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 9.《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10.本行业本领域招标投标其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8912412 |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