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0元

为提高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性养老金保障水平,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县政府决定,从2019年1月起我县基础性养老金每月增加10元。

截至2018年底,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8152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5071人。这次提高基础养老金后,我县基础性养老金达到60-69周岁138元/月,70-79周岁148元/月,80周岁以上158元/月,居全市最高水平。本次基础养老金调整,将从四月份补发到位。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自启动以来,得到了全县广大城乡居民的一致好评,在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巩固贫困人口脱贫增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只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成员参保时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个人账户基金积累,享受更高水平的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