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佛坪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原文:佛坪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公路条例》《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起草了《佛坪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6月18日起草完成后征求了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6月24日,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会上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全面吸纳并进行了修改完善。6月30日县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对该办法进行了法律审查,出具了法律审查意见书,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7月24日按程序送司法局进行法律审查,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佛坪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审议稿)。7月28日经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最终形成了《佛坪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佛坪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共十一章六十二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至第五条。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强调了本办法的制定目的、法律依据以及管理对象,规定了农村公路建设遵循的基本制度,以及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

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六条至第十二条。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按程序申报、调整和实施,强调了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以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标准。

第三章 建设资金: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使用和监管要求。同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 设计与审批: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明确了农村公路设计与审批的具体流程和标准。从技术标准的选择和对耕地、林地、河湖水域岸线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及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要求都进行明确。同时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了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等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

第五章 招投标管理: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操作流程。特别是针对不同规模的项目,明确了不同的招标方式,同时,鼓励建设单位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不仅促进了当地劳动力的就业增收,还体现了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支持。

第六章 施工管理: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四条。明确了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农民工工资管理、监理制度执行、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以及资金拨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加强监督和管理,有效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和质量问题,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章 安全管理:第三十五条至四十二条。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必须明确的安全管理相关内容,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施工驻地选址的安全评估与设置要求,施工设备机具的管理与维护,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等方面。

第八章 质量管理:第四十三条至第五十条。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从项目审批到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中质量监管的重要性,通过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农村公路建设的整体水平。同时,通过信用记录和质量诚信档案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从业单位的自律和规范,推动农村公路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九章 环保管理: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五条。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遵守的环保要求和标准。强调了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施工期间应采取的环保措施,项目完工后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章 工程验收: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一条。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的具体流程、责任单位以及后续管理养护单位的确定。强调了验收环节的重要性,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防止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投入使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同时,明确了不同等级道路的管养责任单位,为农村公路的长期维护和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十一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明确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需进一步明确的事项,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或补充,以确保本办法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