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袁家庄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四心”工作法,积极践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理念,为辖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排忧解烦,有力维护了辖区平安和谐稳定。近三年来,街道、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近百件,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
坚守公平公正的初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调解员在调解矛盾时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坚定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不偏不倚,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客观、公正地为当事人明法析理,解疑释惑,以公心换民心,让群众相信法律,信任调解员,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坚定化解矛盾的信心。矛盾纠纷在调解时往往呈现出事情经过的曲折性和矛盾焦点多元化等特点,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始终保持着必须完成调解任务,解除当事人矛盾的信心去开展工作,无论纠纷多复杂,分析整理过程多艰巨,始终坚持多方走访、调查,还原事情真相,形成多个调解方案,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胸怀换位思考的诚心。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调解员通过查阅法律条文、咨询法律顾问等方式研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当事人的疑虑,主动沟通协调,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人员为他们解决问题的诚心,从而与群众建立起互信和互助的关系,从心理上使他们对司法所的调解方案表示理解认同,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保持普法引导的耐心。面对基层矛盾,既要“调”,还要“化”,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等调解方式,耐心化解双方当事人怨气,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反复向当事人释法明理,以案说法,坚持情理法相结合,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育人,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沟通,促使双方理性处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