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财办事〔2023〕124 号佛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

佛坪中学:

根据汉财办教〔2023〕48号文件精神及年初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下达你们2023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4万元;省级补助1万元;县级配套2万元。中省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用于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4”高中教育,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2”助学金。请你单位必须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加快支出进度,项目实施全过程实行绩效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必须确定为特困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额度按贫困程度分为两档,特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

二、请按照《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9〕15号)要求,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严格执行《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0〕206号)等相关制度办法规定,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贫困学生,确保应助尽助。

三、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县财政、教育部门将会同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加强对相关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该资金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

附件:绩效目标表

佛坪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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