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财办事〔2024〕124号
佛坪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残疾人事业发展
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县残联:
根据汉财办社〔2024〕18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75万元,专项用于有需求的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辅具适配等方面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
请按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
附件 | |||||||
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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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 | ||||||
主管部门 | 佛坪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期限 | 2024年 | ||||
金额(万元) | 实施期总金额 | 1.75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5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
实施期总目标 | 年度总目标 | |||||
实施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康复项目,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服务,提高我县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实施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康复项目,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实施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康复项目人次 | ≥50人次 | ||||
有需求的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得到康复比例 | ≥87% | ||||||
有需求的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得到辅具适配比例 | ≥87% | ||||||
成本指标 | 7岁以上及成人残疾人康复实施标准 | 600元/人(次)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年底前 | |||||
效益 指标 |
社会 效益 指标 |
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 长期 | ||||
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 | 有所提高 | ||||||
可持续 影响指标 |
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 | 提升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残疾人及其家属对残疾人服务的满意度 | ≥80% |
佛坪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佛坪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