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财办事〔2024〕188号
佛坪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预算单位:
根据汉财办社〔2024〕254号、汉财办社〔2024〕267号文件和县卫生健康局资金分配意见,现下达你们2024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4.587万元,其中:汉财办社〔2024〕267号文件下达中央补助资金1.6万元;汉财办社〔2024〕254号文件下达省级补助资金1.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287万元。专项用于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
请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陕财办社〔2022〕287号)文件要求,专款专用,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1.2024年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佛坪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4日
佛坪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