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财办事〔2024〕225号
佛坪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直达资金)的通知
县人社局:
根据汉财办社〔2024〕303号文件,现下达你们2024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0.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0.1万元,市级补助资金0.1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和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标准按人均每年2000元核定,主要用于按照《陕西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陕退役军人事务厅发〔2023〕40号)有关规定,帮助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
二、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和参试退役人员医疗补助资金,按补助对象人数核定。
三、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贯穿于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绩效目标表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绩效目标表
佛坪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1日
佛坪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