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财办农〔2026〕31号
佛坪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
陈家坝镇: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6〕17号)、《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佛坪县2026年市级第一批次及县级部分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佛农发〔2026〕3号)和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项目绩效,经研究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170万元。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实施地点、建设期限、绩效目标等重要指标以《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佛坪县2026年市级第一批次及县级部分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和实施中项目变更依据为准。资金分配及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陕西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农〔2026〕23号)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佛坪县2026年市级第一批次及县级部分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佛农发〔2026〕3号)等文件规定管理使用资金,落实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严禁改变资金用途,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台账,规范建立项目档案。
2.此次下达市级常态化帮扶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行业主管部门、预算单位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请涉关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强化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实施、管理及监控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行业主管部门对所管理的相应任务方向帮扶资金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属于到人到户的资金请严格执行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相关规定。该资金采用国库集中支付。
附件:1.
佛坪县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
2.
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绩效目标表
佛坪县财政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