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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佛坪“两会”】政协第十届佛坪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开幕


凝心聚力谋发展,携手奋进新征程。2月2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佛坪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县文化中心剧场开幕。来自全县各界别的政协委员们齐聚一堂,怀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崇高职责,共商追赶超越、加快建设“静美佛坪、熊猫家园”发展大计。


县委书记李志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新平,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晴,县政协主席杨蜀莹,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雍波,县政协副主席陈建军、刘品德、高鸿,县政协秘书长肖金霖等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其他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以及县政府副县长等领导。

今天大会的执行主席是陈建军、肖金霖、靳跃玲、高华丽、张旭东、王蝶、肖永明。大会执行主席陈建军主持开幕大会。

本次会议应出席委员118人,实到108人。符合政协章程有关规定。上午八点三十分,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


杨蜀莹代表政协佛坪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报告从五个方面回顾总结了县政协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一是拥戴核心,忠诚履职,对标对表筑牢政治之魂;二是围绕中心,积极履职,全心全意助推发展之势;三是共铸同心,聚力履职,同心同行汇聚奋进之力;四是改革创新,有效履职,共谱华章展现政协之为;五是立足本职,尽责履职,用心用情打牢工作根基。

杨蜀莹在报告中说,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中共佛坪县委统揽全局、砥砺前行,引领全县上下推进高质量发展亮点纷呈的一年。县政协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服务大局更加有为、为民履职更加有效、自身建设更加有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助推佛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各位委员,回望刚刚过去的2023年,我们的足迹坚实而自信。我们深知,每一点成绩的累积,都体现了县委的坚强领导;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得到了县人大、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每一分耕耘和收获,都凝聚着全体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历届老领导、老同志的智慧和力量。在此,我代表县政协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政协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认真履职、倾情奉献的全体政协委员表示崇高的敬意!

杨蜀莹指出,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历史的荣光与时代的召唤,激荡着团结奋斗的澎湃乐章。县政协及其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锚定“生态立县、林药兴县、旅游强县”发展思路不动摇,紧扣“环境优美幸福园、绿色低碳示范区、宜居宜游目的地”建设目标不放松,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持续擦亮“智慧政协、书香政协、有为政协”工作品牌,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持续加大民主监督力量,不断提升凝聚共识水平,为加快打造汉中融入大西安桥头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佛坪新篇章贡献政协力量。

2024年,县政协将从五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扛起新时代赋予的“政协使命”,二是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书写助推发展的“政协答卷”,三是促进双向发力赋能,凝聚同心奋进的“政协力量”,四是推进协商民主发展,展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协作为”,五是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彰显奋发担当的“政协形象”。

杨蜀莹在报告中说,各位委员,同志们!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共佛坪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同心同行,履职尽责、勇毅前行,不断开创“静美佛坪、熊猫家园”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佛坪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


受政协第十届佛坪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高鸿向大会作了第十届佛坪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高鸿在提案工作报告中说,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出提案92件,其中委员个人提案86件、团体提案6件。经审查,立案58件(4件同类提案合并立案2件)交由县委、县政府的21个承办单位办理,作为委员意见建议31件转送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参考,不予立案1件。截至2023年10月底,已收到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回复58件,占立案总数的100%。总体来看,提案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尽责履职的情怀和担当。

在家全体县级领导应邀出席会议;在县的不是县政协委员的市政协委员,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各工作机构、群团、县属国有企业及驻佛和双管单位不是县政协委员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