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佛坪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0月22日在佛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佛坪县财政局局长 余小能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3年全县及县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

2023年初,县人大审议通过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238万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上级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调入资金、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追加支出预算等,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294万元(其中镇级支出1906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4269万元。

2.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209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616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6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161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2万元,上年结余4854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47492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294万元,加上上解省市支出208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15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4万元,调出资金616万元,累计结余(结转下年支出)24269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47492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

2023年初,县人大批准的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145万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上级财政补助、减去补助镇级支出等,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226万元。

2.收支平衡情况

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209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616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6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161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2万元,上年结余4854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47492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226万元,加上解支出208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15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4万元,调出资金616万元,补助镇级支出19068万元,累计结余2426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47492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3.预备费情况。2023年,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应急救灾等,执行中未动用,年底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三公”经费情况。2023年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91万元,较上年下降2.6%。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万元,较上年下降3.9%,公务接待费68万元,与上年持平。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3年,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232万元,减去本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2万元,加上年底补充的1074万元(其中当年未动用的预备费1000万元,超收收入74万元),年末余额1074万元。

6.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2023年,省市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资金13209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3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631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5345万元。县财政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加大对镇级的转移支付力度,下达镇级转移支付资金19068万元,较上年12419万元增加664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696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2101万元。

7.与预算调整报告差异情况说明。向人大报告预算调整时间为2023年12月份,省市结算事项在2024年4月份确定,向人大汇报日至结算确定日中途会新增地方财政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结算补助收入、上解支出增减等变动,本次报告依据市财政局正式批复决算数据报告。

(三)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6757万元,加上省市补助877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余671万元,调入资金701万元,收入总计11006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8732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2274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四)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上年结转59万元,收入总计142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2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60万元。

(五)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78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0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9.0%,加上上年结余3704万元,收入总计12491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04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7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4.5%。年末滚存结余444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4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029万元)。

(六)全县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政府核定下达我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3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29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0300万元)。2023年初政府债务余额42272万元,当年新增一般债券6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616万元,专项债券2000万元,当年归还到期债务2154万元,年底政府债务余额497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033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9400万元),未超过市政府下达限额。

二、2023年预算执行成效及落实县人大决议情况

2023年,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强化政策落实,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有力服务和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收支管理,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有效。

1.收入方面。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9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8%,较上年增长8.5%,高于全市增速1.3个百分点,增幅排名全市第四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04万元(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完成1765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3.3%,较上年增长43.3%,增幅排名全市第一名。非税收入完成990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6.7%。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32096万元(不含债券资金),较上年增加33828万元,增长34.4%。

2.支出方面。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全县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17294万元,较上年增加11750万元,增长11.1%,增幅排名全市第三。二是足额保障“三保”支出。按政策和标准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在保工资和保运转的同时全力支持事业发展。三是全面落实民生政策。对重点民生支出,足额安排支出预算。四是优化支出结构,坚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五是严把支出关口,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六是建立预算执行支出进度通报机制。督促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助企纾困促发展,全县经济大盘企稳向好。

1.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3年全年减免税费3259万元,其中:减免税收3109万元,减免社保费及非税收入150万元。扎实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非税征缴情况检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整治和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清缴收费资金15万元。

2.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日常监管。推广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电子保函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运用,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完成政府采购计划备案21031.16万元,其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金额16848.01万元,占采购计划备案金额的80.1%。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考核中得分98分,全市排名第二。

3.创新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发展方式。通过融资担保、财政贴息、激励奖励等方式,引导资本市场和社会资金投入。为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112笔,金额8394.4万元。落实创业就业财政贴息贷款84笔,财政贴息148.97万元,实现贷款2505万元,带动就业579人。下达企业培育奖励资金569.42万元、规上工业企业培育资金10万元,扶持小微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4.发挥好政府债券拉动经济作用。争取一般债券6000万元,专项债券2000万元,用于支持市政、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建设,为促投资稳经济增动能;再融资债券1616万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缓解偿债压力。

(三)加大民生投入,群众幸福指数不断跃升。

始终将民生事业放在财政保障的首要位置,坚持把财力优先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94756万元,占财政支出的80.78%,同比增长14.61%。2023年围绕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政策落实,重点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文化等民生领域支出,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生态环保建设等,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民生实事。

(四)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监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县属企业规范运行。督促县属国有企业及时足额上缴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万元,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了2022年部门绩效评价、2023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人员台账、资产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单位核算、部门决算等管理模块均纳入一体化系统,实现了从预算编制到部门决算的全流程集中管理。

(五)加强财政监管,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严控政府债务规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全覆盖摸排债务底数,多渠道化解政府债务。当年化解隐性债务1397万元,超额完成全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15.6个百分点,偿还到期政府债券2154万元,支付债券利息1442万元,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监控。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监控平台,实现预算执行全范围、全过程监督。三是强化“三保”支出管理。建立了“三保”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线上线下同步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四是加强直达资金管理。通过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进行全程监控。五是规范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85个,送审金额30426.77万元,审定金额27080.46万元,审减3346.31万元,审减率11%,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六是狠抓财政财务监管。突出抓好审计问题整改,扎实开展财会监督。

三、落实人大审查意见建议及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认真研究落实人大财经委审查2022年县级财政决算时提出的意见建议。一是持续完善预算收支管理。二是着力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三是不断夯实审计整改成效。县审计局反馈问题主要有财政收入和财政管理两方面问题。

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32.75万元。截至2023年9月12日,2022年征收的非税收入32.75万元仍结存在非税专户,未及时缴库。经整改,已于2023年10月底一次性全部缴库。后续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2.个别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出不及时。经整改,结余资金已支出或已清理收回。后续将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支出指导和效益研判,对满足清理盘活条件的资金及时清理盘活。

3.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国库会计核算往来款项尚未完全清理到位,截至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023年8月7日印发了《佛坪县财政局关于建立佛坪县财政暂付性款项消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了跨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分解细化了工作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制定了《佛坪县财政暂付性款项消化计划表》《暂付性款项清理消化台账》,对暂付款分年度进行消化,其中2023年已消化80.84万元,2024年消化1100万元,2025年消化2552.53万元,2025年底实现暂付款清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县人大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加强收支运行管理。落实落细延续实施和优化税费优惠政策,依法依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统筹做好税收挖潜增效、财源税源培植等工作,确保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趋势保持协调同步。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加快资金分配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持必要支出强度。二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引导部门立足全局、系统谋划、科学申报预算。持续深化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三是加强债务风险防范。足额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资金,确保按时还本付息,切实维护政府信誉。多方筹措资金稳妥化解政府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按计划有序化解存量。四是严肃财经纪律。抓紧抓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强化财会监督与纪委、巡察、审计等监督力量的贯通协调,综合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持续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政府采购、重大政策落实等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五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强化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人大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把审计整改与加强预算管理有效结合,健全长效机制,扎实整改到位。深入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管理,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佛坪县2023年财政决算补充说明

佛坪县2023年财政决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