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C


审核人:姜正安                        签发人:高  

佛文旅函〔202313

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1

建议的复函

李强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西岔河集镇建设综合性儿童游乐场的建议”已收悉我们认为该建议经过深思熟虑,从长远旅游产业发展角度提出的真知灼见,也体现出了您对全县旅游业的关心与付出,我们倍感荣幸和鼓舞。答复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西岔河镇是全县的重点旅游集镇,已于2016年成功创建为省级旅游特色名镇。打造了镇域“农业园区”、耖家庄水稻公园、银厂沟网红村等特色村落先后建设了食用菌菌袋生产基地、休闲垂钓园、梅花鹿养殖园、抖音电商馆等,西岔河镇的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建设一个健康的活动娱乐场所,是儿童的诉求,也是所有成年人的期望,能丰富群众娱乐生活。

二、工作开展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在西岔河集镇建设综合性儿童游乐园”的建议,我们深受启发,并将加强重视。我们认为建设儿童乐园是为全县儿童提供一个娱乐休闲场所,满足家长与孩子娱乐需求的真知灼见,也体现出了您对我县旅游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表示感谢。一是根据佛坪县目前情况,已在王家湾村、沙窝村、岳坝村等地不同程度修建了儿童游乐场,能满足县域周边儿童休闲娱乐需求。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会在后期旅游景区及重要旅游公共场所建设中一并采纳,但就西岔河镇建设综合性儿童游乐场此项工作从前期立项、审批、行业市场标准、监管等方面均不在旅游领域范围内,建设儿童游乐场,安装设备属于特种设备,要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沟通,确定项目能否实施、项目安全性等。二是我县存在人口数量少等情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项目建设投入与收益是否成正比,要尽量避免我县儿童游乐设施闲置。三是我们将积极与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在景区之内合理打造儿童游乐场,在景区之外建设综合性游乐场我局无法监管、缺少相关行业资质等,因此,暂时无法修建西岔河镇综合性儿童游乐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共同做好旅游规划,后期将深挖西岔河镇重点旅游项目,将重点文旅项目纳入全县文旅发展规划中,不断丰富西岔河镇域休闲旅游业态。

二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按照我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要求积极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的对接联系,多渠道争取资金,丰富娱乐品类,不断打造旅游核心吸引物,积极引进人流,促进西岔河镇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充分整合西岔河镇生态旅游资源、特色文旅项目等,精心策划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在后期的招商上,积极招引企业来西岔河镇投资,着力推进乡村旅游品牌化、规范化发展。

后期,我们将密切联系镇村,加强旅游项目招引的沟通衔接,助推西岔河镇乡村旅游走特色化道路,打造乡村旅游新亮点

再次感谢您对我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佛坪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佛坪县文化和旅游局  0916-8913875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