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佛政办发〔2024〕4号

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代表、提案者对办理工作和答复满意率达到99%以上,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县政府办将结合工作实际,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督促检查,对不按规定办理、未办理、代表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办理原则

(一)坚持“一把手主抓”。要把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承办股室、承办人员四级责任,逐级夯实责任。

(二)坚持“一本账管理”。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抓好督办、面商、通报、总结等关键环节,扣紧责任链条,做到件件有人抓有记录、事事有协商有落实。

(三)坚持“一体化办理”。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坚持“一站式公开”。各承办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大数据服务中心,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并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不宜公开的要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

三、办理流程

(一)任务交办。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对交办的建议和提案认真研究梳理,按照工作性质确定分管负责人和专职人员专项负责办理,并将确定的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二)规范答复。主办单位要针对建议提案内容采取一一对应的清单式答复,逐条梳理、逐一解答,意见、措施要明确,文字简洁、表达准确,避免总结工作式答复。建议提案由多个单位主办的,联合起草复函。复函由承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未经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的答复一律视为未办理。复函在首页右上角注明答复类别:所提问题已办理或正在办理的,标明A类;列入计划或正在争取的,标明B类;暂时无法办理的,标明C类。经审定的复函,由承办单位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数直接寄送,并征询意见。未征询意见的一律视为不满意答复,并组织重新办理。

(三)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原则上应在3个月内办理结束,政协提案原则上应在4个月内办理结束。确因情况复杂、按期办复有困难的,经县政府同意后最长延期1个月,不得积压或擅自横向转办。复函和征询意见表于办结10个工作日内分别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或县政协提案法制委。

(四)公开结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办理复文自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承办单位配合县大数据服务中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五)总结工作。承办数量在10件以上的单位要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10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政府办,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或县政协提案法制委。

附件:1.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一览表

2.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政协提案承办一览表

3.人大代表建议复函格式

4.政协提案复函格式

5.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6.政协提案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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