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佛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审核人:李志忠 签发人:侯全军
佛住建函〔2024〕50号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复函
何新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楼宇和老旧小区安装门牌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统一各老旧小区门牌样式。门牌号制作标准门牌号属于居民地地名标识,县民政局根据国标《GB17733-2008》标准采用附着式(如钉挂、粘贴、镶嵌等)方式设置。具体为门牌号上的汉字使用规范汉字书写,汉语拼音拼写方法按照《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的规定执行,文字使用黑体字,要求文字端正,笔画清楚,排列整齐,间隔均匀,整体位置适中。门牌上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院落、独立门户所在街区、村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该门的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门牌颜色背景颜色为蓝色,文字颜色为白色,门牌尺寸分为大、中、小,具体尺寸长度根据国标《GB17733-2008》制作。
二是摸排老旧小区所有道路和住宅。根据工作职能,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老旧小区及附近巷道进行全面摸排,县城区所有街道、巷道均有规范名称,方便门牌号编号。我县住宅小区门牌号由县公安局编制。
三是修复建立门牌编号。我局将在后期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继续配合县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门牌号管理修复等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佛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联系人:李永峰,电话:15709266788)
抄送:政协提案法制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