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佛坪县自然资源局

审核人:余春林                                                                    签发人:晏红波    

佛自然资函〔2025〕20号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复函

袁昌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引汉济渭土地闲置利用问题的建议》(第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使用的石墩河镇迴龙寺村岗家营组秦岭输水隧洞0#实验洞国有建设用地4.9269公顷超期一年未动工,对于该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土地动态巡查工作。经巡查,2023年6月2日我局向该公司下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陕*佛坪〔2023〕02号,电子监管号:6107302023A00080-3),《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定:“本建设项目应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开工建设,并于2025年12月30日之前竣工”,截至目前存在超期一年未实质性动工情况,我局已向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发《关于责令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限期开工及整改的函》,提醒该公司尽快开工建设,如该公司未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最后期限建设,我局将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依法查处。经现场查看后,场地堆放的砂石料已清理完成,不存在乱堆乱放问题。

近期,县政府领导和我局主要领导多次赴省与省引汉济渭公司沟通对接,目前已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在保证省引汉济渭公司用地需求的基础上,剩余用地由引汉济渭公司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后依法收回。

后期,我局将尽早确定盘活方案,定期对该项目开发建设情况进行动态巡查,避免出现土地闲置等问题。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佛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8日

(联系人:王丹,电话:8912919)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