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审核人:刘勇 签发人:李志钧
佛民函〔2026〕7号
佛坪县民政局对县第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复函
覃晓平、代岁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佛坪县大河坝镇三河口村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托孤院)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建议中客观分析了大河坝镇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实际问题,提出的在三河口村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议,对于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升民生福祉水平具有积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股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进行了实地调研和论证。经综合评估,该项目目前暂不具备落地实施条件,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该项目尚未纳入县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选址条件尚不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和老年人口分布、公共服务资源、养老服务需求等因素,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同步实施。目前,三河口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尚未纳入我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也未纳入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同时,根据陕西省民政厅、自然资源厅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养老服务设施数量、结构和布局需求。三河口村村委会后院现有空间是否满足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要求,需经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进行审核确认。此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还应当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及消防、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法律法规要求,该选址的相关条件尚需进一步论证。
二、大河坝镇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已基本覆盖辖区养老需求
大河坝镇目前已建成十亩地村、沙坪村、三河口村、谭家河村、五四村、共力村等多处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形成了覆盖全镇主要行政村的养老服务网络。其中,谭家河村建成标准化康复理疗室,配齐专业器械,全天候免费开放,日均服务老人15人次。谭家河村正在扎实推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
在老年助餐服务方面,谭家河村、五四村已建成老年餐厅(老年助餐点),提供营养实惠餐食,推行助餐和送餐服务,日均服务老人65人次,年服务3680人次。今年计划在十亩地村新增老年助餐点。此外,全县已建成10个老年人助餐点,累计服务老人10万余人次,计划今年再新增10个助餐点。
三、项目建设标准和资金保障尚不成熟
根据民政部《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管理指引》,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应当根据需求设置全日集中照料床位,新建或改扩建的设施既要遵循有关建设标准,也要符合《指引》的功能要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还应当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及消防、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新建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30张的建设方案,在建设标准、功能布局等方面是否达标,尚需进一步论证。此外,该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和后续运营资金尚未落实,资金保障条件尚不成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持续关注大河坝镇及三河口村养老服务需求变化,在编制新一轮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时,统筹考虑将该区域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布局。同时,我局将积极指导大河坝镇及三河口村,在现有农村幸福院和老年助餐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覆盖面。今年重点推进十亩地村老年助餐点建设,通过邻里互助、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开展互助性服务,切实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靳芬 18220788880
佛坪县民政局
2026年7月31日
抄送: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佛坪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