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坪县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佛人社发〔2017〕30号)文件规定,贫困劳动力在佛坪县范围内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有固定营业场所,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后,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我局拟对符合条件的2名人员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月14日至1月18日,共5天。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监督电话:8912272。
附件:佛坪县贫困劳动力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单
佛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