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财发〔2024〕31号
佛坪县财政局
佛坪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布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各镇(办)财政所:
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陕财税〔2023〕19号)、《汉中市财政局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汉财办税〔2024〕17号)精神,我县编制修订了《佛坪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佛坪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佛坪县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以下合并简称《目录清单》),并公布全县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目录清单》的编制时间截止为2023年12月31日,此前公布的目录清单与本《目录清单》不符的,一律以本《目录清单》为准,其具体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2024年1月1日以后经国家和我省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将适时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三、县财政、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执收单位依法行政;从严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收费”,确保各项降费减负政策落地生根。
投诉举报电话:县财政局0916-8913990
附件:1.佛坪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2.佛坪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
3.佛坪县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佛坪县财政局 佛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2日
(主动公开)
佛坪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