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佛政办发〔2023〕49号

各承办单位:

8月15日,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会上共收到县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6件。经县政府同意,现交办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办理责任

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更好履职为民的内在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的具体体现,严格执行“一把手”领办代表建议制度,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作为具体责任人,经办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建议落实。

二、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一要加强沟通联系。各承办单位要保持与人大代表紧密联系,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承办单位之间要通力合作,主办单位牵头负责,争取多方面支持;协办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形成办理合力。二要积极解决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办理纳入部门业务同部署、同推进。能解决的尽快解决;短期内无法解决的,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因客观原因或政策障碍难以解决的,留作工作参考。对社会关注度高、代表反映较强烈的问题,可在开展重点工作、组织专项调研时一并推进。三要提高答复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坚决杜绝敷衍应付、总结式答复,协办意见、答复文件均只列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实事求是、针对性强、提炼干货、格式规范。已吸纳的,简单明了地列出工作措施;无法吸纳的,言简意赅地作出说明解释。正式答复前要联系代表,听取代表的反馈意见。

三、严格办理时限,规范办理程序

(一)办理答复期限。各承办单位应在收到建议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并由主办单位牵头负责形成书面答复函,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后,正式答复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立即重新组织办理并答复,坚决杜绝“被动满意”现象发生,要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同时,应在办理结束后10日内将建议回复函及征询意见表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

(二)办理复文格式。根据建议办理答复要求,办理结果要严格按照复文格式进行答复,标明办理情况类别(A、B、C,A类为已办理或正在办理,B类为列入计划或正在争取,C类为暂时无法办理)。县政府办要对回复函严格审核把关,答复函未经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的一律视为未办理,未征询人大代表意见的一律视为不满意答复,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做好工作总结。各承办单位要对年度办理工作进行总结,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政府督查室。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1.本单位办理基本情况;2.工作措施、工作亮点;3.建议所提事项采纳解决情况(力争列出典型事例);4.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四)强化督查督办。县政府办公室要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点督办,及时跟踪是否按时办理、答复质量、代表满意等情况。对不按规定办理、未办理、代表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及时提请县委作风办进行问责,并抄送县考核办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912410

附件:1.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目录及承办单位一览表

2.承办单位对县人大代表建议复函格式

3.建议办复征询意见表格式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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