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财办事〔2021〕83号
佛坪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直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陕财办教〔2021〕4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01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保障义务教育相关政策落实。年终分别列“2050202小学教育”和“2050203初中教育”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直达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将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各学校要按照《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的通知》(陕财办教〔2021〕3号),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切实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改造和抗震加固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提高资助精准度,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完成学业。足额落实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政策,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学生营养状况。落实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补助机制,按艰苦边远程度分档补助,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
三、各学校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部署,落实好相关政策,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在使用补助经费时,应当结合本学校重点工作和本学校的义务教育经费,科学合理进行分配。不得自行出台普惠性免费政策,已出台的要分类清理规范;对于确需出台的政策,应按程序逐级报批后执行,所需经费自行负担。
四、各学校要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重新核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比例和非寄宿生补助比例,于6月10日前报教体局、财政局备案。合理确定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管理的具体级次和实施办法,科学确定年度项目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执行进度,提高工作质量,防止安全隐患。同时,继续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五、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等制度要求,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核和拨付,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预算表
2.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佛坪县财政局
2021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佛坪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