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财办事〔2021〕22号
佛坪县财政局
关于预下达2021年国家集中特困地区农村义务
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直达资金)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陕财办教〔2020〕2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们2021年度全年学生(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0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此项资金直达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年终按附表列支渠道列入预算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做好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每生每天4元,补助天数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核定的学生实际在校平均天数确定,所需资金有中央财政承担。各校要严格按照《佛坪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的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二、各校要严格资金管理,制定原料采购、食品配送、食品管理等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食堂供餐,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将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学校要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全面公开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三、各校要落实专人加强营养计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时将工作进展、运行结果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布,尤其是营养计划资金使用情况、受益学生数、食谱及价格要定期公开。学生营养计划资金要严格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检查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附件:1.佛坪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分配表
2.2021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绩效目标表
佛坪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审计局,监察局,教育体育局。
佛坪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