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教育体育局体育馆对外开放试营运方案

佛坪县体育馆建成后,为全县人民体育健身活动提供重要场所,对发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丰富人民文化体育生活和发展县域旅游事业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通知要求,现将佛坪县体育馆对外开放试运营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佛坪县体育馆位于袁家庄街道办塘湾村八亩田,2016年10月2日动工建设,于2019年9月建成,2020年10月消防验收通过。体育馆为新建型钢混凝土框架结构,一层设置8道50m泳道恒温游泳池;二层设置(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综合性运动场、会议室、运动员休息室、观众休息室等,馆内设施齐全,是集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的现代化的体育馆。设置电动收缩活动看台602个、电子显示屏2个,广播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其功能可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和比赛项目,包括篮球、气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训练比赛,同时能满足平时群众运动、健身和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要求。

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及收费标准

(一)开放项目:篮球、游泳、羽毛球、乒乓球、国民体质监测、培训及小型会议接待等;

(二)开放时间:

全年免费开放时间:全民健身日(8月8日)、重大节庆日(元月2日、大年初三(阴历)、5月1日、10月1日)。

周一至周五(免 费):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7:00  

周一至周五(低收费):晚上19:00---21:00

周六至周日(低收费):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三)收费标准:

1.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

普通消费标准:篮 球:5元/人1/次

乒乓球:5元/人1/次

羽毛球:5元/人1/次

气排球:5元/人1/次

学生半价

会员卡消费标准:

月 卡:  120元/人

季 卡:  315元/人

半年卡   540元/人

年 卡:  900元/人

2.承接会议、培训及团队收费标准按人数、场次和天数计费

承办会议按人数算,30人以下每场次收费150-300元;30-50人每场次收费300-500元,会议期间提供卫生、茶水服务。承接赛事,按举办场次赛事活动计算,每场次收费800-1000元计算,期间提供茶水及卫生服务。临时场地租赁,按天数计算,半天200-400元,整天400-600元。

三、组织与管理

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场馆的经营,从事具体接待业务。设保安1人,保洁员1人。

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对场馆进行直接管理和维护,并制定相应的经营、考核办法,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

四、体育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体育馆的规范管理,确保场馆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整齐划一,持续良好,安全有序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范围:是所有消费群体、单位、个人。

第三条管理机构:佛坪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第四条体育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晚上19:00--21:00;周六至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至营业结束。

第五条相关规定。

1.未经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许可,场馆大厅、走廊、墙面属公共区域,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占用、不得在场馆大厅、走廊设立广告展板或在墙面张贴广告。

2.场馆大厅、走廊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在场馆大厅或走廊堆放杂物。

3.场馆工作人员应按管理制度做好场馆管理工作,并保持好场馆内的设施安全、环境卫生。

第六条人员管理。

1.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应着工作服,工作服应当干净整洁,并佩戴工牌。

2.办公区域、场馆内,禁止高声喧哗、污言秽语。

3.工作人员要坚持文明服务,语言得当,热情周到。

4.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聚堆聊天、玩游戏、打牌等娱乐活动,不得在公开场合吃零食、吸烟、饮酒等。

5.所有人员注意保持场馆大厅及办公区域的卫生,不得乱扔杂物或随地吐痰。

6.所有人员爱护场馆区域内一切设施,不得随意毁坏、涂抹,不得将公共设施及物品据为己有。

7.工作人员要节约场馆内一切能源,随时注意关闭电源、水源开关。

第七条安全管理。

1.体育馆的安全工作由安保人员具体负责,保安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立即告知场馆负责人。

2.场馆工作人员及消费者的贵重财物应自行保管,场馆不得代管。

第八条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洁。

1.体育馆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按照服务标准由体育馆工作人、员保洁人员具体负责。

2.各单位若需举办活动请提前三个工作日内向体育馆申报联系,待协调沟通后方可使用,并按规定交费。

佛坪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