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佛坪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佛字〔2021〕92号

中共佛坪县委

佛坪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佛坪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有关双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佛坪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

组   长: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县教体局局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县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

县委改革办副主任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县委编办分管副主任

县委党研室副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

县发改局分管副局长

县教体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

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县人社局分管副局长

县文旅局分管副局长

县卫健局分管副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分管副局长

县金融办主任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团县委副书记

县妇联主席

联通佛坪分公司经理

电信佛坪分公司副经理

移动佛坪分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县教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双减”联合督查工作;会同成员单位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工作。

县委宣传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县委政法委:做好相关维护和谐稳定工作。

县委网信办:指导相关部门做好网络信息宣传、网络舆论引导及舆情处置工作。

县委编办:做好“双减”工作中教师编制管理有关工作。

县发改局: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研究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标准;会同教育等部门研究制定试点地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

县公安局: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防范,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县民政局:指导县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县财政局: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县人社局: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做好非学科类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监管工作;加强执法检查,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查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依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工作,与教育部门共享有关信息数据。

县金融办:指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上市等行为。

县委组织部、县委党研室、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电信佛坪分公司、移动佛坪分公司、联通佛坪分公司等结合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三、有关事项

1.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措施。

2.领导小组第一组长(组长)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重要政策,开展风险评估,处理突发情况。

中共佛坪县委              佛坪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中共佛坪县委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