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坪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   知

佛办字〔2021〕114号

中共佛坪县委办公室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佛坪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

通   知

各镇、街道,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有关双管单位:

《佛坪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已经县委、县政府审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佛坪县委办公室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佛坪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54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清单〉的通知》(陕办发〔2020〕25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清单。

1.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对中小学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严格控制总量、规模、层级和频次,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确需开展的要商县教体局按程序报审后实施。涉及中小学校的安全、综治、消防、交通及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常规性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县教体局统筹协调开展,同类事项合并进行,检查结果部门之间共享互认。除重大紧急事项外,对中小学校开展的临时性检查督查须向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未列入年度计划、未经审批报备的评比考核事项原则上不得开展。

2.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审批报备制度。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由各镇(街道)、相关部门于上一年度12月份初提出设置需求,经教育部门统筹协调,报县委办公室统一审批。教育部门依据审批事项,制定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年度计划,建立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原则上面向中小学的常规性评比考核项目一年不得超过3个,督查检查不超过5次,并在每年集中发布。

3.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项。各镇(街道)、部门不得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强制教师参与干扰其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各类观摩和评比,不得强制教师参与各类征文、案例、演讲比赛等活动,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4.严格规范与教师有关的专项任务。各有关部门在统一部署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治艾滋病等重要专项行动中,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应提前向县教体局报备,由县教体局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

5.严格规范教师参与创优评先任务。在开展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及迎检活动等重要专项工作中涉及中小学校的,由县教体局严格按照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未经报备,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教师开展相关工作。

6.科学安排有关宣传教育活动进校园。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及各类公益活动、读书活动、社会投票活动等,须由县教体局整体规划,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

7.严禁占用学校资源开展无关活动。未经县委和县政府批准,不得占用学校操场、教室、礼堂等场地设施举办各类捐赠颁奖、文艺演出、庆典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8.严格规范工作群的管理使用。不得强制要求或变相要求学校和教师关注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APP(应用程序)进行点赞投票、网络答题、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等,不得在工作群滥发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通知消息,不得对学校提出教师参与率、达标率等不合理要求。

9.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充分利用专业数据系统和大数据管理优势,依法依规做好部门之间的数据对接与共享,合理安排中小学校各类报表填报工作,精简填写内容和次数,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

10.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严格落实统计、调研报请审批备案制度,除国家统计局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县统计局报请审批备案。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县教体局同意,坚决避免不同部门多头和重复调研。

11.大力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切实加强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范基本信息管理和使用,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

用,提升教育管理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2021年11月底之前,全省将集中组织中小学教师在陕西省教师工作管理平台(http://jsgz.sneducloud.com)填写基本信息数据,县教育体育局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及填报工作。

12.从严规范借用教师行为。县教体局要统筹安排好中小学教师使用工作,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的抽调借用行为。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情况下,须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县委审批,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13.科学开展对教师的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要突出国家和省市关于基础教育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科学合理设置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考虑不同学段、不同类型中小学校的特点,体现差异化要求;要突出重点,精简指标和内容,避免面面俱到和重复雷同;要突出立德树人的政策导向,坚决克服“五唯”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

中共佛坪县委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