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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坪县2021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佛坪县2021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佛坪县2021年城区老旧小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9〕1189号)《汉中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20〕14号)和《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坪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佛规〔2020〕002—政府办001佛政办发〔2020〕44号)精神,结合我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坚持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既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又坚持以居民自愿参与为主体,尊重群众意愿,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际,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城市人民建,将补短板、惠民生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问题,完善老旧小区雨污水排放等市政配套设施,对小区建筑物、水电设施、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

(三)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

造的原则,根据老旧小区不同情况,量身制定并优化改造方案,坚持“一区一策”、“一楼一策”,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力求设计方案精细化,改造工作品质化。

二、改造任务

(一)改造计划。完成县城区37个小区43栋楼747户6.2722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完成县城区45个小区51栋楼848户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任务。

(二)改造成果。通过改造使县城区37个小区房改房、集资建房的楼宇整体面貌得到全面改观,45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设施得到彻底改善,安全住房得到应有保障,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三、改造内容

针对县城区37个老旧小区面貌改观、房屋功能改善和45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其改造内容细化、精准。房屋主体改造主要以37个小区43栋楼747户屋顶防水修缮、墙面喷漆、楼道(扶手更换、墙面粉饰、台阶防滑)处理等为主;配套基础设施主要以45个小区51栋楼848户给排水系统改造、雨污水管道维修、天然气和供暖管网、强弱电规整、道路修补、绿化栽植等为主。

(一)改观小区面貌。整治小区“脏、乱、差”。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设施;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整治小区餐饮油烟等环境污染现象;对沿街建筑物立面统一规范;对小区围墙进行修复和改造。

(二)改善房屋功能。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维修屋面防水或加盖屋顶;对房屋外墙及公共楼道墙面进行维修改造;修复楼道灯;对破损的屋檐、台阶、楼梯扶手和雨棚进行修缮;具备条件的加装制定电梯和设置门禁。在资金许可或居民意愿出资的情况下,可同步对居民室内老旧的上下水管和老化的电路、供气、消防、供暖设施进行改造和加装。

(三)改造基础设施。实施小区内道路修建;划置停车泊位,

具备条件的建设立体车库;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供电及其他

管线管道等;维修和更换老旧污水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具备条件的修建综合管沟以及完善消防管道、消防栓、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配置摩托车充电桩和配建或修复化粪池;安装小区安防设施,修复小区路灯;设置自行车和摩托车棚;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具备条件加装电梯和设置门禁。

(四)改优居住环境。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有条件的小区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等。与小区周边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排水、供气、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可纳入改造范围。

(五)细化改造环节

1.房屋主体改造

(1)对有屋顶的以检修盖瓦和做好四周防水(有保障的新型材料)为主。

(2)对没有屋顶的可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改造,第一种采用原平顶防水加固维修,主要是用新型防水材料解决屋顶漏水、渗水等问题,同时做好屋顶墙面加固修缮;第二种采用平改坡加盖屋顶,结合楼栋主体结构和承载力确定屋顶改造方式,一般情况宜采用红色塑钢瓦和钢化玻璃进行加盖屋顶,同时做好防水结构处理。

(3)对外墙面进行清理、粉饰和喷漆。

(4)公共楼道墙面用乳胶漆粉刷。                       (5)楼道木制或铁制的扶手更换为不锈钢扶手。

(6)楼道的路灯更换为LED的声控灯。

(7)对破损的屋檐、台阶(含楼道)和雨棚进行修缮,楼道台阶可采用重量轻且防滑性能强的材料进行铺垫。

(8)楼梯间窗口更换为铝合金及护栏。

(9)安装门禁系统。

2.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1)对室外给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安装智能水表,解决收缴水费不便等问题;在资金许可或居民意愿出资的情况下,对居民室内老旧的上下水管(铁管或铸铁更换为新型材料)进行更换,保障用水质量及排污畅通。

(2)安装天然气和供暖管网,由专业公司组织实施,解决居民家庭生活及冬季取暖问题。

(3)对小区内雨污水管道进行分类改造。

(4)对小区道路进行改造或维修。

(5)规整强弱电缆及通讯设备。

(6)具备条件的加装制定电梯。

(7)做好小区绿化、亮化等工程。

(8)加强市政建设,保障雨污水管道畅通。

以上改造方式及使用材料均以方案设计和居民意愿为准。

四、改造标准

(一)坚持八个结合。按照“一区一策”、“一楼一策”的原则,做到八个结合:

1.房屋主体与屋顶防水改造相结合;

2.墙面破损改造与美观提升相结合;

3.楼道改造与老人行走安全相结合;

4.供水改造与节水型城市(县城)建设相结合;

5.排水改造与雨污分流、城镇污水提标减排相结合;

6.小区道路、绿化与市政基础配套建设相结合;

7.管线改造与强弱电入地相结合;

   8.公共服务设施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相结合。

(二)突出三个重点。结合“细化改造环节”的内容:一是利用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以改造第(1)—(9)项的工程为重点;二是利用小区住户自筹资金以改造室内和主体自选部分的工程为重点;三是争取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投资资金以改造第(1)—(8)项的工程为重点(不含电梯改造费用)。

五、方案设计

按照年度计划和小区不同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方案设计,将“八个结合”、“三个重点”融为一体,突出设计新理念新思维,确保改造成果再上新台阶。

(一)设计思路与实际现状相结合。方案设计要实地勘察、研究,重点以面貌改观、房屋功能改善、基础设施改造和居住环境改优为主,兼顾“八个结合”、“三个重点”。

(二)整体设计与分布设计相结合。方案设计要按照小区和楼栋不同情况进行安全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的设计。整体设计要统一、协调,彰显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特色;分布设计要细化、精准,确保居民住房安全、实惠。

六、投资预算

(一)房屋主体改造

依据方案设计,37个小区747户总投资为1254.96万元,户均约1.68万元。

(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依据方案设计,45个小区51栋楼848户总投资为3748.10万元,户均约4.42万元。

七、资金筹措及使用

(一)资金筹措。一是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二是依托县财政配套资金;三是组织住户筹资(用于住户房屋主体改造自选部分或室内配套改造工程)。

(二)资金使用。就“细化改造环节”的内容,主体改造第(1)—(9)项的工程费用可利用中央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优先解决,不足部分由住户筹资解决;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第(1)—(8)项的工程费利用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设施专项补助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优先解决,不含电梯费用。

八、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12月20日前):制定和印发改造实施方案,由县住建局(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完成。

第二阶段(12月30日前):为达到省市相关部门计划申报条件,必须完成37个小区房屋主体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申报、可研编制、方案设计等相关工作,具体改造由县住建局(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完成。

第三阶段(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房屋主体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投标工作,具体改造县住建局(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完成,县发改和相关部门配合;

第四阶段(2021年2月10日—2022年12月30日):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九、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政府负总责、住建为主体”的原则。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袁家庄街道办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夯实部门责任。县住建局(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心)负

责完成房屋主体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等相关工作,一是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摸底调查(数量、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登记汇总工作;二是申报上报相关资料(相关表册);三是做好房屋主体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投标和施工等工作;四是制定相应的施工计划和目标责任书;五是做好老旧小区原始资料、改造、竣工资料的收集和存档工作,便于后期维修和接受检查、审计等工作。县发改局和县财政局负责改造项目的督导检查和出具项目改造资金预算安排说明,共同监管改造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积极配合相关工作。37个老旧小区产权单位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结合各小区改造设计方案,组织住户召开小区房屋改造讨论专项会议,由住户讨论、协商确定本小区房屋改造方案中的相关内容,同时各小区推选住户代表2—3人参与本小区改造管理,对改造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资金使用合理、个人出资公平。

附件:1.佛坪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佛坪县2021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表